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成方珣
四川成都“85”后女子覃琴(化名)謊稱父母的公司有上千萬糾紛案需要請律師,在取得律師趙某某的信任后,覃琴以各種理由騙取趙某某共計107萬余元。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檢察院建議判處覃琴有期徒刑10年、并處罰金8萬元。
大渡口區檢察院作出的起訴書顯示,經依法審查查明:2015年底,覃琴經網友胡某某介紹,結識了從事律師工作的趙某某。覃琴向趙某某謊稱自己叫“楊貝貝”,其父母經營大生意,父母的公司有上千萬糾紛案需要請律師,趙某某意欲接此業務。之后,雙方一直保持電話和微信聯系,覃琴取得了趙某某的信任。
2016年2月至2020年7月,覃琴編造了“楊貝貝”母親病重、去世,以及家人爭奪財產、“楊貝貝”生病等借口,同時在其微信中假冒“楊貝貝”弟弟“楊杰”、“楊貝貝”弟弟同學“徐鑫”、母親朋友“唐阿姨”等人與趙某某聊天并編造各種借口,以騙取趙某某的錢財。趙某某通過微信向被告人覃琴轉賬共計人民幣1079757.43元。覃琴將所騙贓款用于日常開支。
因涉嫌詐騙罪,覃琴于2020年9月3日被重慶市公安局大渡口區分局刑事拘留。
大渡口區檢察院認為,覃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,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覃琴認罪認罰,可以從寬處理。覃琴到案后,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具有坦白情節,可以從輕處罰。建議判處覃琴有期徒刑十年,并處罰金八萬元。